——2015年2月6日在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济源市财政局局长 胡亚锋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济源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市上下团结拼搏,克难攻坚,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圆满完成。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60.4亿元,实际完成60.79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长7.7%。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8.4亿元,实际完成38.41亿元,为预算的100.03%,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11%。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84亿元,增长9.5%;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7亿元,增长14.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6.97亿元,增长6.4%;非税收入完成11.44亿元,增长23.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2%。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1亿元,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各项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上解支出,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9.18亿元,实际支出58.87亿元,为预算的99.4%,比上年增加1.41亿元,增长2.4%。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85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2.3%;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4%。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9.29亿元,实际完成12.74亿元,为预算的66%,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49亿元,实际支出14.4亿元,为预算的99.4%,下降5.1%。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7万元,实际未征收,主要原因是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无盈利,没有形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4.41亿元,实际完成16.1亿元,为预算的111.7%;支出预算12.28亿元,实际完成12.81亿元,为预算的104.3%;收支相抵结余3.29亿元,滚存结余16.9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7亿元,支出6.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3亿元,支出2.4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033万元,支出25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40万元,支出256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52万元,支出128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亿元,支出98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亿元,支出2.13亿元。
2014年的预算执行是在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下,克服重重困难完成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预算执行刚性不断增强。年初科学编制预算,年度中从严从紧审核临时预算,全年临时预算追加大幅减少,预算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各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了稳增长保运行和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支出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全年绩效评价项目69个,涉及资金10.6亿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收入形势极度严峻。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全市经济增速放缓,传统产业发展困难,五大主体税种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小税种增幅较上年下降2.5%。收入增加主要是通过加大对房地产税收、耕地占用税清欠以及开展税警联合执法等形成一次性税收2.57亿元,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年度中,税收增长乏力,土地出让低于预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可用财力减少,而人员支出、重点支出、民生支出等逐年加大,收支矛盾日益突出。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1.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列支4300万元设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增加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增值税退税政策,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负1.45亿元。“营改增”范围扩大至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减轻企业税负1066万元。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累计拨付各类涉企资金4.4亿元,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了一大批节能技改、科技成果转化和节能减排项目,为企业强运行、增活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7.9亿元,支持了市政交通工程、富士康新增产能、豫光冶炼渣技术改造、巨力钢丝绳一期、中煤科工机电产业园、西安交大济源科技园、河口村水库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各类项目131个、上级资金19.52亿元,保障了全市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支持服务业发展。落实旅游宣传专项资金1400万元,支持“全域旅游”建设,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落实资金9800万元,支持商务中心区、中原国际商贸城等加快建设。落实银行业贷款增量奖励1253万元,促进金融业发展。
支持招商引资和集聚区建设。落实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前期专项资金2881万元,促进了力帆新能源电动汽车、妇女儿童医院、沁河旅游开发等重大招商项目签约。投入资金2.9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承接功能。
2.支持城乡一体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资金1.5亿元,支持九大片区开发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投入资金2.57亿元,新改建干线公路131公里。投入资金2191万元,新增改造雨污管网28公里、“两气一水”管网69.4公里。落实资金2815万元,供暖覆盖率达56%,中心城区、6个平原镇、3个集聚区实现燃气管道全覆盖。落实资金3289万元,第三水厂开工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营,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污泥处置项目加快推进。落实资金1560万元,支持了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投入资金3068万元,“五城联创”深入开展。投入资金1200万元,“智慧济源”建设快速推进。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落实资金3691万元,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与“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投入资金4733万元,改建镇级公路6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300延米、通村公路40公里。拨付资金1635万元,整村推进、迁户并村、搬迁扶贫等专项扶贫项目快速实施。落实资金6000万元,“3+1”工作扎实开展。
推进农业现代化。统筹资金3143万元,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三大工程”实施。投入资金4671万元,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46个。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4万元,补贴机具1014台(套)。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68万元,农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促进农民增收。落实资金2.35亿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燃油补助等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资金2237万元,支持奶牛、生猪等产业发展,提高了辐射带动能力。
3.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大民生投入。坚持民生导向,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42.8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2.8%,有效保障了省定“十大民生工程”和市定“十大幸福工程”、“十件实事”的全面落实。
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亿元,增长18.9%。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新增参保2万人次。原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均上调15%,累计发放养老金8186万元,4.9万人纳入被征地养老保障范围。高龄补贴发放扩大到80岁。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优抚等补助资金5356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累计拨付资金2242万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用。筹措资金3809万元保障各项就业政策落实,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090万元,扶持1400余人成功创业。
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1.69亿元,增长0.3%。拨付资金1.16亿元,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除城市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学前教育免学费、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政策有效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市通过国家认定。落实资金7170万元,支持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资金6265万元,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成文化礼堂35个、文化中心示范村60个,农家书屋、舞台艺术送农民、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政策持续落实。
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全市医疗卫生支出7.04亿元,增长12%。累计拨付新农合资金1.46亿元,73.6万人次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大额补助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拨付资金2985万元,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政策有效落实。
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25亿元,下降32.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7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923户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房租赁补贴。多渠道筹措资金10.4亿元,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880套。
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全市节能环保支出2.81亿元,下降19.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9000万元。落实资金500万元,支持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等环境整治行动开展。落实资金1.43亿元,支持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监测。安排资金4606万元,支持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提升了城乡生态环境。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29亿元,下降5.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547万元。政法装备进一步完善。武警大队营房基本建成。支持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平安济源”、社会治安“立体防控”和基层基础建设,群众安全感指数、满意度持续上升。
4.强力推动财政改革创新
财政改革全面深化。加强政府综合预算统筹力度,建立了将部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市镇两级全覆盖,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5.6%。率先在全省实现公务卡制度改革全覆盖,现金支出较上年下降65%。“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财政管理不断规范。修订完善了全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研究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办法,清理整合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2亿元,节支率9.3%。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民生资金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等,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了预决算报告、草案说明和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所有公开项目细化到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84个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建议提案有效落实。坚持把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一项重要任务,共承办涉及财政工作的建议、提案11件,其中主办的4件全部办理完毕。
各位代表,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受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影响,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还需进一步转变;当前财政管理水平与落实新预算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管理创新方面仍需加强;财政财务基础工作、基层财政建设等仍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将通过今后的发展和工作逐步改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从全国、全省、全市的经济发展形势看,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重大战略规划和各项改革的深化迎来了新机遇。中央“一带一路”倡议规划和河南“三大国家战略”的加快推进,对我市的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我市长期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拉动投资,扩大消费,催生新兴产业,缓解下行压力,将起到较大促进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和我市33项国家、省级试点的实施,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随着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后期,我市六大传统支柱产业受宏观环境影响,生产经营压力持续加大,面临的困难还在加深,新兴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工业占比较小,还难以形成较大的拉动力,财政收入将呈现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亟需转变发展理念。新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等经济政策,预示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急迫。我们要正确认识财政领域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理念,推进依法理财,促进经济发展。
(一)2015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5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科学安排财政收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相关领域改革,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预算编制原则:依法理财,积极稳妥,合体并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5年经济发展预期指标,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1.85亿元,增长9%。按照预算法对财政收支编报口径的新规定和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从2015年起,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报告口径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包括本级收入、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本级支出、补助下级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全面反映市级预算各项收支情况。上级补助收入按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省政府批复我市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5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5亿元,增长17.1%;提前通知转移支付4.6亿元;各项结算收入3.23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收入预算分项安排:税收收入18.86亿元,增长19.9%;非税收入11.39亿元,增长12.8%。
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39.58亿元。其中:人员支出20.68亿元(含财政惠民补贴),比上年增加3.09亿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制度改革、公车改革以及惠民补贴提高标准等增加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按人数和工资计算的公用经费增加;专项支出17.8亿元。主要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初步安排意见):
教育支出9.49亿元,增长8.6%。
科学技术支出7943万元,增长5.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46万元,增长9.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亿元,增长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亿元,增长12%。
农林水支出2.58亿元,增长6.4%。
住房保障支出7996万元,增长18.2%。
总预备费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市直各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按不高于2013年支出控制数编制。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1.59亿元,减少1.2亿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上上年结转,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67亿元,其中:清算土地成本、产业集聚区和片区建设等支出9.23亿元;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支出2.4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3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统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可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11.11亿元,全部安排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前期;城乡一体化建设;城市公交亏损补贴;热力运营补贴和管网建设维护;偿还以前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融资还本付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6.51亿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79亿元,主要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3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3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8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2亿元。
三、2015年财政政策和工作重点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为确保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完成,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改变以往“点对点”支持企业方式,按照“资金变基金、无偿变有偿、直接变间接”的原则实行基金化运作,采取市场化模式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积极争取企业技术改造、延伸链条、环保治理等方面的财税政策,支持传统产业实施科技创新,加快转型,拉长链条,拓宽市场,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大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支持机械装备、矿用电器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支持服务业提速发展。落实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全省高成长性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休闲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创新城镇化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对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争取省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财政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保障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完善。落实加快全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推进省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实施,加大交通、供排水、燃气、供热、生态环保、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
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用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金字招牌”,继续争取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支持,大力发展休闲观光、都市生态等现代农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严格政策落实,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良田。支持水利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完善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办法。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面完成“六权”确权颁证,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入场入市。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和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四)支持平台载体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大力支持开放招商。保障好专项招商活动经费,支持重大招商活动开展。探索政府引导性合资合作模式支持企业投资,提升开放招商在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
支持集聚区加快建设。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产业集聚区发展奖励政策,推进集聚区道路、供水、配电、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聚区财政体制,提升集聚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产城互动发展。
支持创新体系建设。保障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健全科技创新引导激励机制,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生产提质增效和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大众创新。
(五)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完善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办好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实事,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
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整合促进就业的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全员免费技能培训开展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快推进全民创业。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继续按照10%的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对特殊群体帮扶力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支持市老年公寓建设,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生活条件。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足额安排义务教育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支持教育资源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提高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和计划生育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支持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整合文化、体育资源,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加强基层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支持美丽济源建设。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支持“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工程实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支持林业生态体系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扎实推进“3+1”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支持平安济源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在职村(居)干部工作报酬补助,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六)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政府“四大预算”的收支范围,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农田水利建设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各类预算的统筹力度。
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公开预决算。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加强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深化绩效评价改革。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依据。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源头防范,明确责任落实,逐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编制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任务,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入“营改增”扩围工作。
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及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探索运用PPP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支持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等其他领域的改革工作。
(七)转变工作理念,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提高收入质量。完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收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依法组织征收,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推进综合治税系统平台建设,有效发挥多部门综合治税作用。
增强预算刚性。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规定,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政策。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进由单纯的监管向监督与问效并举转变。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
加强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加强和改进会计基础工作,着力培养更多的中高层次会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政策研判。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产业和财税政策,强力运作,争取更多有利于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十三五”财政规划的编制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对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我市实现“一个中心、两个率先”总目标、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济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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