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 能撤销的项目要坚决撤销

2009年04月02日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李俊坡

  继对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后,我省开始对党群系统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2月20日,我省召开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

  据了解,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主要针对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党政部门共同主办并由党群部门具体操作的项目以及议事协调机构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在清理规范范围之内。但以本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为评选对象的项目,如公务员年度考核,以及纯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项目,不在清理规范范围。此项工作今年7月底结束。

  会议要求,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提供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省委直属机关、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保留自行设置的面向本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市(地)级以下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单位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为加强对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省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举报电话0371-65959578。(记者郭海方实习生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