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经调查,截至10月16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拖欠2008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92.8万元。拖欠的主要原因是镇政府对工资发放重视不够,工资发放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省政府已责成驿城区政府监督水屯镇于10月31日前足额补发拖欠的工资、津贴补贴。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已责成驿城区委、区政府向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水屯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镇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镇财政所所长免职处理,给予驿城区财政局乡财区管中心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鉴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在财力能够保障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拖欠乡镇干部工资,性质严重,特予以通报批评。
按时足额发放干部工资和津贴补贴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放在财政支出保障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保障制度,可支配财力优先进入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专户,在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前不得用于其他支出;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工资和津贴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