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肖新明、史济春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 编辑:李俊坡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肖新明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史济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