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补助金又涨 在原定标准上至少再增5元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大河报 编辑:聂娴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了化解猪肉等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影响,我省将再增加补贴的金额,即在原定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的消费价格补贴标准上至少再增加5元,8月底发放完毕。

  民政部7日宣布,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应确保城市低保对象实际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我省民政部门。省民政厅低保处相关负责人昨日表态,待民政部的正式文件下达后,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将在我省原定消费价格补贴标准上,再次联合制订出实施方案,增加我省低保对象的消费价格补贴。并将尽量按照通知中要求的,确保补助资金于8月底之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