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道屏障促阳光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有了六不准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刘成

  (记者王晖实习生高丹)5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对顶风违规者,我省将严肃查处。

  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具体为:

  一、不准单独提前组织招生考试。

  二、不准违规跨区域招生。除民办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外,任何学校不准跨省辖市招生。

  三、不准虚假招生宣传。

  四、不准“一校两制”。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到“四独立”,凡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不准招生。

  五、不准超比例录取择校生。按照要求,择校生比例不准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已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

  六、不准违规收费。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