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日常生活中,塑料制品几乎随处可见,它们提供了许多便利,却也带来了“白色污染”。2024年1月1日,《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正式施行,“禁限塑”从此有法可依。如何更好地推动法规落地?如何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即日起,大河网策划推出《河南“禁限塑”全解读》系列报道,多角度解读河南“禁限塑”法规,为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河南贡献力量。
塑料从诞生以来,就因其防水、抗腐蚀等优势被广泛使用。但是,大量使用塑料制品也带来了诸多危害,影响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生产、危及动物生存……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执行严格的“禁限塑”,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2024年1月1日起,《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正式施行。法规实施后,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监管?有哪些做法?大河网记者采访了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落实“禁限塑”规定,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责任主体
超市内,顾客正在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自助打包。(河南日报资料图)
1月20日,记者在郑州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发现这些大型商超基本上已采用可降解塑料袋,而且不少顾客在购买商品后没有选择购买塑料袋,而是装入了自带的购物布袋。
大润发超市的工作人员说,早几年超市就已经向顾客提供了可降解塑料袋。
“来超市买东西我们都是自备购物袋,专门用的布袋,特方便。”前来购物的市民李女士说,“禁限塑”的实施对保护环境意义重大,她非常赞成并且支持这样的好政策。
如何对监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规定:生产、销售列入名录明令禁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十四五”期间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助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1月11日,印发《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明确把超薄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等产品纳入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同时还印发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下达塑料购物袋、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5种塑料相关产品31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相关产品抽检310批次,不合格3批次,并及时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检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限期整改。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重点加强对农资经销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区域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经营单位的突击检查,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
打好“监管牌”,生产、销售、使用全程监管
在郑州市丰产路多之彩农贸市场里,记者发现大多数商户仍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位卖菜的摊主说:“禁限塑也宣传了,但可降解塑料袋比普通塑料袋价格高,所以我们还在使用便宜的普通塑料袋。”
据了解,目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五小场所”和流动摊点,因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和流动性强,监管难度相对较大。河南省塑料协会会长段同生说:“只有将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好了,让绿色替代制品的成本降下来,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执法检查,配合省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监管的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生产销售者全面落实禁限规定,鼓励引导消费者生产销售环保布袋、纸袋及其他替代制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品,严格执行再生塑料有关标准;三是对塑料袋、农膜等产品全面开展监督抽查,对不合格的严格处理;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省12315指挥中心将做好相关产品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同时,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名录内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王靖)
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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